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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次的「我喜歡你」是彗星的聲音,雖然也是修夏的,但是以彗星的角度為出發點。

雖然上周第9、10集就有很多跡象,彗星已經是愛上修夏了,但是到了11集,那份心意才終於是確定了。

張彗星告白了她喜歡修夏的事實,雖然不是對著修夏說,但是她確實已經承認了。

 

彗星對於自己喜歡上修夏這個事實感到很不像話,難以相信,所以果然那道心裡的坎就是年齡上的差距,她覺得自己怎麼會喜歡上一個孩子呢?

但實際上,她根本不是當修夏是個孩子,突然想起第9集,彗星說:「你確實比你的年齡顯得老」XD (既然這樣幹嘛還糾結年齡呀~)

一開始看預告的時候,看彗星躲著修夏覺得很難受和擔心,但實際上看播出的時候,只是一直笑,實在是太好笑了。

不僅僅是和法官的互動,彗星那樣不敢面對修夏的模樣也非常可愛。

因為喜歡上了,卻覺得怎麼會喜歡上呢?因為沒辦法整理好心思所以說不想見、躲著不見。

但一直不能面對又要怎麼整理呢?感情又豈是說整理就可以整理掉的呢?

彗星躲不過修夏最後見面的時候,面對修夏說:「律師呢?律師你也討厭我嗎?」,其實是有一點遲疑的,明明是喜歡的,卻硬要說討厭,和失憶前的修夏一樣傲嬌XDD

雖然在車辯的幫助下逃離了,但坐上計程車要離開的時候,卻不忍心的回頭看,彗星阿,那個少年不是哭喪著臉大叫「不要走」了嗎?你怎麼捨得。

結果事實證明彗星根本捨不得。

突然下起大雨,彗星就拿著傘跑出去了。

因為之前知道拍攝近況和一點內容,所以知道她是要去找修夏就沒想太多,後來才發現原來不少人以為他要去找車辯很擔心XD

撐傘的這一幕真得非常得動人,彗星的表情完全透露出他的心思,種種的不忍心、心疼,都展現在她的眼神裡。

所以想要整理的感情,哪有那麼容易呢? 心裡就是擔心,而且還知道,這孩子一定傻傻的等在咖啡店沒有走....,彗星啊! 就接受吧!!

雖然我也是想念聰明又十項全能的超能力少年,但我覺得失憶的朴少年不僅仍然是選手一枚,而且變得更萌阿>////<

即使記憶失去了,心裡仍然記得,愛仍然沒有變,所以修夏靠近睡著的彗星,替她合上張開的嘴、讓她靠上自己的肩膀、親吻她的手、緊握她的手,

這都是多麼心動又自然的舉動。

每一個瞬間都充滿著滿滿的愛意,甚至比起之前記憶仍在的時候還有更強大的電流。

失去記憶的修夏變得比以往更坦率,更直接,他的感受和想法都是非常單純的,他只有喜歡彗星的心情,沒有其他別的包袱。

所以就算彗星叫他別聯絡,他仍然不放棄的去找彗星,就算去辦公室找不到,也會在法院外面排回,在找不到,就繼續在辦公室外面等。

修夏是那麼的執著、那麼的直接。

所以,就算彗星說對修夏不是一般的討厭,他仍然能夠抓著彗星的手不放。

「即使非常討厭我,也讓我待在身邊不可以嗎?」修夏無論如何都想待在彗星的身邊,失憶前,彗星就是他的生命、他的全部,

失憶後,彗星仍然是他的世界、他的全部、他的唯一。

不同於之前把愛戀之情埋於心中深處,修夏這回可以很直接坦率的說出自己內心的感受。

就算低聲哀求被拒絕,就算彗星跟著別人離開,他仍然大聲喊「不要走」,依然追出去大聲喊.....。

他就是不放棄,之前只看得到修夏執著的守護,現在可以看到他執著的追求了^^

失去記憶真是越看越必須的梗,不僅讓法庭戲更佳精彩,也唯有這樣感情戲才有看頭,雖然修夏現在聽不到彗星喜歡他的聲音,但他能夠大聲的說出自己的聲音,讓彗星聽到了。

 

這一集法庭戲真得超精彩! 上一集精彩! 這一集更精彩!

11集看了三遍,每次法庭的部分都哭,雖然三次都是在不同的段落哭得XD

放了閔俊國的無罪推定原則,現在成了能夠救修夏的原則,這對彗星來說是多麼殘酷的事情。

他要去認同,放了閔俊國的原則是對的,她媽媽冤情無法聲討是沒辦法的事。

但也是這樣彗星才體認到了律師的意義,法律無法呈現所有的真實,但為了讓真實在法庭中勝利,律師要用盡全力去贏戰。

看到這邊的時候,真得令人覺得既無奈,但同時又充滿了希望。

就像是,人生中有很多事情你是無法去掌控的,但是不能因為這樣你就去放棄自己的人生。

就像不能夠因為法律無法完全的張顯正義,就不去相信法律,只有抱著相信的信念,才能夠讓真實贏得勝利。

我覺得這才是編劇想要傳達的中心主旨,他如果讓這戲以悲劇收尾(有任何人死掉),那前面給人的光明和希望就沒什麼意義了,畢竟這是電視劇,不是現實,應該要多點夢想的。

也希望度妍不要執著在自己輸了這點,可以認清閔俊國的惡行,快點抓到犯人,不然....哀,還是要持續心驚膽跳啊!

 

最後,失憶少年也真是有夠萌的,就幾張便利貼也可以高興成那樣,跑步的樣子也好好笑XDD

希望今晚有更多粉紅! 看預告是記憶恢復了!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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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玫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3) 人氣()